正文 |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258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2年11月11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摘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所载内容截至日为2014年11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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