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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采购、加工、销售等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形式,是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新农村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近几年来,我市农业综合开发作为推动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重要力量,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其又快又好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2010年至目前为止,我市成功申报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贴项目7个,财政扶持资金495万元,引导投入建设资金2435.7万元,带动农户891户,直接受益农民达2673人,促进人平增收4455元。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和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突破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等行政区域的分割,把一家一户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创新和完善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村经营体制,已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呈现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合作层次不断提升,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农民参与率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
(一)发展速度快。从2008年5月成立*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随即成立了6家开始,之后以平均每年成立20多家的速度递增。据调查和不完全统计,至今年4月底止,全市共有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138家,注册资金31412元,年经营收入6280万元,入社人数达5324人。
(二)涉及领域广。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及技术信息服务等各个方面,农、林、牧、渔等各产业领域均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带动作用强。经过技术培训,田间传授技术、经验交流,农民的综合素质普遍提升,培训社员3400人次,带动农户3000多户,人平增收400元以上。
(四)发展后劲足。为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注重品牌建设,全市拥有注册商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5家,通过了产品质量认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家。不仅解决了农产品销售难,加工增值等问题,而且充分发挥了农民的主体作用,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共同富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困难和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也还存在着运行不很规范、融资困难,适应市场能力不强,人才短缺等困难和问题。
(一)监管运行欠规范。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管部门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和考核细则,缺乏微观的具体指导和帮助措施,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参差不齐,然后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的运行不规范,真正规范运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约占35%左右,大部分流于形式,缺乏科学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一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资料缺损严重,有的甚至没有会计帐目,生产经营成本难以核算,财务信息难以及时公开;二是服务内容不多,与农户的利益连结不够紧密,可分配盈余的返还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60%的要求;三是缺乏科学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大部分理事长天马行空,听其自然,社员们不闻不问。
(二)组织融资很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的资金紧缺,只两眼盯着政府的扶持项目,是远远不够的,因僧多粥少。农业专业合作社要发展,必须有效地组织好融资。普遍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抵押物不足;二是农业投入周期长,见效慢,风险大,致使银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放贷积极性不高,融资艰难。
(三)市场竞争力不强。受思想观念、知识水平、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等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发展加工、销售等高附加值产业还很少涉足。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由种植或养殖大户牵头组织,没有吸纳产品供应商、龙头企业、销售企业、技术服务单位等的参与,在经营管理方面,不像法人企业一样进行规范化管理,有的甚至不如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能力、组织比较松散,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能力不高,抗市场风险不强。
(四)技术管理人才短缺。合作社的主体是农民,整体素质不高,个人功利思想严重,发展思路不清,生产管理措施落后,严重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途径
拓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途径,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进一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加强[*{a}*],完善体制扶持。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必须通过广泛宣传,各级[*{a}*]驻点等方式提高认识,使各级[*{a}*]特别是业务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从机制上解决“三农”问题最有效的途径。要进一步完善[*{a}*]联系制度,各级[*{a}*]要定期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调研,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建设和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和完善各级[*{a}*]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考核细则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挂钩。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好坏作为相关[*{a}*]的政绩考核内容,项目主管单位要认真做好监管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进行年检,实行动态管理,进行评比奖励,考核不合格必须出局,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大投入,提供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发展,资金扶持必不可少。一要充分发挥政府财政项目资金的引导作用,千方百计为有发展前景,带动解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争资跑项,刺激其快速民展,做大做强。要简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申报项目手续,只要提供相应的申报表,项目批复、论证报告,有关项目建设合同,支出凭证和票据,经项目主管部门实地考察核定后即可上报申请立项,补贴方式宜采用“先建后补”和“以奖代补”或直接补贴的办法。二要多管齐下,发挥“综合”优势。加大各大支农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做好资金整合。齐心协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首先是农开部门,要积极探索产业化项目与土地治理项目实行有机结合的新路子,利用土地冶理项目区购置农机的资金,为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配置农机设备,利用土地治理的科技示范推广措施,由项目区具有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实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公益性活动给予相关补助,加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其次要充分利用国土整理项目和涉农各单位如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的项目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入资金,加强资金保障。三要打好银行信贷牌。涉农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要不断创新金融理念,创新金融产品,降低准贷门槛,拓展质押担保方式,给予县级分支机构一定的农业贷款审批权限;依据《物权法》允许的流动资产,山林使用权、经济作物(如果树等)和动产(如猪、牛等)及网络无形资产等作为抵押。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业担保基金,逐步扩大基金规模,提高担保能力,采取信贷鼓励和风险补偿的形式鼓励银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放贷。四要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设立农业保险基金,加快农业保险的运作,降低农业风险。五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市外、省外、境外、国外资金、技术、人才,引进优良品种,先进开发理念和管理经验,采取灵活优惠的政策吸引国内外大型农业企业来本市从事开发型农业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一批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外向程度高的出口创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国际市场开拓能力。
(三)依法办事,落实政策扶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农业政策文件规定的税收、抵扣、金融、出口、引资,运输用水用电等各项优惠政策。地方财政对农民发展的奖补政策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用活用足。还要充分利用各乡镇的成人教育平台抓好从业农民的培训工作。政府要出台政策,鼓励优秀人才加盟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大学生回乡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担任理事长助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入新的活力,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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