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机构简介
全省地税部门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烟叶税等12个税种及国务院、省政府授权代征的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保障基金、工会经费等的征收管理。截至2008年底,全省地税部门管理纳税人41万户。
十多年来,江西地税发扬艰苦奋斗、负重拼搏的创业精神,聚财兴赣,执法为民,用忠诚和艰辛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全省地税组织各项收入由1994年的25.6亿元攀升到2008年的288.3亿元,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500.4亿元;其中组织入库地方税收由1994年的24.3亿元攀升到2008年的272.06亿元,累计1425.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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