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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田赋 休止符开创新历史

发布时间:2014-10-20 19:34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2006年1月1日 农业税条例废止 本报社评以公共舆论的力量参与推动这一重要历史进程———
 
  2005年12月29日,是中国亿万农民注定难忘的好日子。当天,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1958年6月3日通过的《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农业税的“雏形”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田赋制度,在过去的2600多年历史中,农业曾经是中国社会最重要的生产部门,田赋也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体。历史发展到今天,情况已经大不相同。
 
  随着工业、商业的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开始了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中心,取消“三提五统”等税外收费、改革农业税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
 
  2004年3月,国务院宣布逐步免除农业税。2006年1月1日,《农业税条例》的正式废止标志着这一延续了2600年历史的古老税种的终结。“铜鼎铭文560字,记农业税废止事”,当年河北的农民王三妮酝酿了三年的“告别田赋鼎”也终完成,为2600年的“皇粮国税”史铸造了一个沉甸甸的句号。
 
  取消农业税是一个终点,也是一个新的起点。如今,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合作医疗补助、购置农机补贴、义务教育免费等越来越多惠农政策为农民带来了更多实惠。
 
  ●原文摘录●
  中国目前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需要适当提前工业反哺农业的时间,逐步加大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增强农业的国际竞争力,稳固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的基础。
 
  中国农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和牺牲,无论于情于理,于现在于将来,国家都该认真地、负责任地补偿一下农民了。
 
  ——2004年3月4日北京青年报A2版《该补偿一下农民了》
  一次推动历史进程的“大合唱”
 
  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废止农业税条例的第二天,本报就以《2600年“皇粮国税”将于2006年彻底告别》为题对取消农业税进行了整版的专题报道,并配发社评。而在此前,本报就一直长期持续地关注着农业税问题。
 
  2004年,在全国两会召开的第二天,本报评论员潘洪其就发表社评《该补偿一下农民了》。他在文中不仅呼应了政协委员“取消农业税”的呼声,还预测到“增加农民收入注定要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一个热门话题。”果然,两天后温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就郑重承诺五年内减免农业税。那一年,农业税成为两会中最抢眼的重头戏。
 
  2005年2月,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宣布提前免征农业税,5年内取消农业税的目标有望提前实现。当年12月24日下午,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草案被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这一草案极有可能在5天后的本次常委会闭幕会上表决通过。潘洪其当天又写下评论《提前取消农业税是一个积极信号》。他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分析了农业税的历史作用和现在取消农业税的必要性。
 
  “国家向农民征收农业税,在中国的工业化初期,可以说是农业向工业提供支持、农村为城市作贡献的一种必需,但现在继续向农民征收农业税,就不再是一种必需了。”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潘洪其,对农村情况很了解也很关注。他说,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三农”问题开始超越农村的层面,越来越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经济的重大问题,连续好几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是重点部署农业工作。到2004年、2005年那个时候,“三农”问题的诸多弊端充分暴露出来,同时,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调研,化解“三农”矛盾的一些方法、方案也逐渐成熟,其中一个重要的共识,就是适时取消农业税。
 
  “本报主要读者群为城市居民,平时接触‘三农’比较少,他们更有必要了解‘三农’正在经历的重大变化,因此报纸更有必要为他们提供这方面的信息。”回忆两次就同一内容写社评的心情,潘洪其的记忆还很深刻。“《该补偿一下农民了》时,颇有‘我为农民鼓与呼’的责任感,以及‘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觉得必须旗帜鲜明地提出‘补偿农民’”的问题,必须通过对‘补偿农民’问题的全面论述,雄辩地证明取消农业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而写《提前取消农业税是一个积极信号》时,因为预计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草案很可能在几天后通过,于是心情更轻松了,感觉更踏实了,标题也直截了当地说“提前取消农业税”,而不是含含糊糊地说‘农业税可能提前取消’”。
 
  2005年12月30日,提前三年取消农业税已尘埃落定,本报评论员蔡方华在当天社评中把目光放到了“后农业税时代”。 他指出:“后农业税时代,三农问题将由经济问题向公共政策问题转移。”
 
  回顾农业税的系列社评和报道,潘洪其感叹道:“取消农业税是中国本世纪以来极其重要的一件大事,本报社评和全国众多媒体一道,以公共舆论的力量,参与了推动这一重要历史进程的‘大合唱’,我们有理由感到欣慰和骄傲。”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 程婕
  ●时代留影●
  中央一号文件
  “中央一号文件”原指中共中央每年发的*9份文件。但是现在“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成为中共中央重视农村问题的专有名词。“三农”问题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初期曾是“重中之重”,中共中央在1982年至1986年连续五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这五个“一号文件”,在中国农村改革史上成为专有名词——“五个一号文件”。
 
  时隔18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于2003年12月30日签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回归农业。2004年至2011年连续八年发布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
  至此,中国在新世纪已连续出台了八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有力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开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也给农业健康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长期稳定带来强劲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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