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思想品德合格,无违纪、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订单定向免费生、优师计划学生地方定向培养免费公费师范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生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公共选修课和大学体育除外);身体有残疾,但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对课程成绩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专业前35%以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外语类学生需通过专业四级考试)联合培养学生按照两校已修读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赴国(境)外交流学生按照在校期间已修读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免试推荐资格:
1.违反法规校纪,在个人诚信或思想政治表现方面有不良记录。
2.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年)所修课程(公选课除外)正考有不及格科目。
3.在外校借读学生。
(一)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奖者奖励20000元。
(二)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
(三)普通推荐类型推免生全部可获得国家助学金6000元。
(四)推免生可申请“三助一辅”,每月津贴500—1300元。
(五)学校设有“秀英科创基金”奖学金,一等奖14000元/人,二等奖6000元/人,三等奖3000元/人。
(六)推免生同时可参加学校和所在学院设置的其他奖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