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推免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资格无效。
3.所报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可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须提供两份由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签署的《专家推荐信》。
6.申请硕师计划的考生,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申请人须与所在设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教师聘用合同》。报名时“报考类别”须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为用人单位全称(即硕师计划设岗学校);拟录取时,学校与考生、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
7.符合申请学院规定的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身心健康,推免当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除外),原则上应为及格及以上。
2.不同类型推免生须同时满足的有关要求
(1)普通类
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参加推免班级的综合成绩排名。前三年纳入推免排名课程成绩加权计算。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须通过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完成交流期间本专业必修课程才可参加成绩计算和排名。
基本要求(须同时满足)
●推免课程成绩按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列该专业前35%(含35%)。
●前三学年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列该测评单位前35%(含35%)。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所有推免课程均无补考或重修。
●学术专长成绩按学校通知执行。
(2)专项推免计划类
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硕师计划: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所有推免课程无补考或重修;须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学生优先,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学生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