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份 | 保研指标 | 保研率 |
2025 | 241 | 9.96% |
2024 | 2425 | 40.33% |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有资格参加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属于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记录,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校1至3学年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必修课成绩均无不及格记录,外语成绩达到学校规定标准(非外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其他小语种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外语专业学生参加高等学校外语专业基础阶段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四)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须有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五)在部队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六)凡已确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未能按时取得学位者。
2.体检不合格或政审未通过者。
3.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国家法律或学校纪律处分未解除者。
(一)奖励加分
1.曾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者,包括国家奖学金、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等,加2分;曾获得省市级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者,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干部、市级优秀团员、市级优秀团干部等,加1分。
2.在校期间,全国高校运动会单项成绩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加1分;北京市高校运动会单项成绩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加0.5分。
上述加分需将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学生处审核并备案。
奖励加分不叠加、不累加,只取最高值。
(二)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
1.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每篇加1.5分。合作发表的第一作者每篇加1分。
2.独立出版的专著每部加5分。合作出版的专著第一作者每部加3分。
以上论文和专著均应是经济管理类或者所学专业学科领域内的已有研究或学习成果。
3.获得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与北京市市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项目主持人,国家级加1.5分,北京市加1分。
4.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第一作者)或独立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的获奖者:国家一等奖加4分,国家二等奖加3分;北京市特等奖加3分,北京市一等奖加2.5分,北京市二等奖加2分,集体项目负责人占相应分数的70%,参加者占相应分数的30%。
上述加分需将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教务处审核并备案。
同一科技创新项目、竞赛多次获奖者,加分不叠加、不累加,只取最高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