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份 | 保研指标 | 保研率 |
2025 | 1352 | 19% |
2024 | 1311 | 18.14% |
第二章 推免生推荐条件
第三条 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内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第四条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第五条 品行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 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学习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一)完成并通过专业免研资格课程,即专业培养方案
要求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为前四学年)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以及指定的限修课程。参加合作学校交流学习的,其免研资格课程由学院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进行合理认定。
(二)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80分(研究生支教团综合测评成绩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50%(学校拔尖班排名可不受此限制)。
采用本科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为前四学年)专业免研排名课程的平均成绩。
1.免研排名课程平均成绩计算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补考成绩不参与计算;经学院、教务处同意并备案的缓考成绩可按正考成绩计算。
2.因转专业、休学、参军入伍、交换学习等原因需要申请课程替代的,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认定后计入学业成绩计算。
3.学生在合作学校交流学习期间获得的成绩不列入免研排名课程平均成绩计算。
专业免研排名课程门数应不少于该专业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为前四学年)实际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学院指定限修课程总门数的60%。专业免研排名课程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后公布,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综合评议加分
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议加分细则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