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医科大学面向全国高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条件、招生流程以及学制学费内容下文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福建医科大学2025年推免生招收条件
(一) 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 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者)。
(三) 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创新意识较强、有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四) 临床医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类、生物学类;口腔医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3”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全日制五年制口腔医学,其中口腔颌面外科学专业可同时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学生。
(五)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1052”开头)硕士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全衔接,报考条件为符合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报考资格规定的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全日制应届医学本科毕业生,且本科专业必须与其报考的硕士专业一致。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详细了解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规定,谨慎选择报考专业。)
(六)特别欢迎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并具有优秀研究潜质的同学直接申请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
二、福建医科大学2025年推免生录取流程
(一)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在10月5日上午8:00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我校将在10月5日中午12:00前通过该系统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择优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10月5日下午14:00前通过该系统回复确认,方取得复试资格。
(二)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
(三)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在10月7日前准备好下列材料,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电子版扫描件用于核验信息,纸质版请妥善保管。
1.《福建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
2. 福建医科大学2025年推免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学生证;
5.本科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7.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8.申请推免直博生除(一)至(七)材料外,还需专家推荐信两封(附件),由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并签名。
(四)复试内容
复试拟安排10月10日至10月11日期间进行,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需进行临床技能考核。复试具体工作参照《福建医科大学2024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执行。根据复试录取情况,若有必要,学校可增加复试场次,具体通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
(五)体检
复试合格确定拟录取的考生需进行体检,体检由考生自行选择综合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内容至少包括体格检查,血常规、肝功(抽血检查)、肾功(抽血检查)、心电图、测血压、胸透、内外科检查、五官科检查等。请考生于10月25日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六)待录取通知:
复试合格后,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方取得拟录取资格。
(七)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网页研究生招生专栏公示10个工作日,请予关注。
(https://yjsy.fjmu.edu.cn/2437/list.htm)
(八)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申请者正式获得我校推免生录取资格。
(九)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校将于次年6-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推免生按录取通知书及相关通知做好入学报到准备。
三、福建医科大学2025年推免生学制、学费
推免硕士生的学制为3年,推免直博生的学制为5年。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0元。住宿费标准详见福建医科大学官网收费信息公开。
(https://xxgk.fjmu.edu.cn/sfxxgk/list.htm)
我校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置各类奖助政策:
1.研究生助学金(含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2000元,按月发放。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学生总数的50%。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3500—7000元/生/学年不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2500—5000元/生/学年。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30000元/生/学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学年。
4.我校还设有“优秀学生弘爱奖学金”等各项校级奖学金,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以上各项奖学金奖励对象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部分培养单位(医院)还酌情给研究生发放不同数额的生活补助。学校还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和津贴,加大对“三助”岗位的津贴资助力度;对于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