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务处发布的《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小编将2025年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推免条件及流程相关内容整理如下,一起来看看吧。

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推免条件

  一、2025年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推免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应届本科生应具备以下全部条件,方可申请推免生遴选。

  1.学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品行优良。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学业奖学金2次以上(含2次);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专业发展能力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截至第六学期期末,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5.成绩优秀。截至第六学期期末,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除外)成绩全部合格,没有补考或重修课程;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或雅思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或托福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或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或通过日语专业N2考试。

  6.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2025年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推荐程序

  1.学院工作小组经集体讨论,研究制定年度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党委同意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公示后实施。

  2.学院召开工作部署会,向学院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宣讲政策、办法、程序、时间安排等,并将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公布。

  3.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向学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5.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进行审核认定。

  6.学院工作小组对审核通过的学生按专业进行综合成绩排名,并将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个工作日。

  7.学院为学生提供咨询、申诉渠道,公示期如有异议,学生可填写《天津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申请复议,工作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对确有问题的进行严肃处理、公布处理结果并报教务处备案。

  8.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指标,根据公示无异议的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

  9.推免生初选名单经学院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学院党委审核盖章后,连同相关工作资料报教务处,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2025年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推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推免生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特殊学术专长加分

  如出现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平均学分绩点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1.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截至第六学期期末申请学生已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

  平均学分绩点(GPA)=每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每门课程学分绩点=该门课程学分*[4-3*(100-百分制成绩)^2/1600]

  纳入推免生学业成绩计算的课程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成绩均按初修成绩计算,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单为准,成绩单中标注为“合格”的课程,该课程的学分绩点为3.25。

  2.特殊学术专长加分计算办法完全按照《天津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3.申请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经学工部确认,同等条件下给与优先考虑。

  注:以上信息均来源于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管理学院官网。

2025年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推免条件及流程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