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P考试考点解读:范围问题
  参加同业拆借市场交易的双方,限于经过人民银行审查批准的各专业银行的各级经营实体和城乡信用社或其他CFP金融机构。

  现在的问题有二。是专业银行系统内的资金调度,通过同业拆借市场进行的,算不算同业拆借?二是专业银行的管理行可否参加拆借市场成交,管理行之间的交易算不算同业拆借?

  对*9个问题,有三种观点:一种认为专业银行系统内的资金调度,通过资金市场进行拆借的,应该算作同业资金拆借。理由是:

  ①专业银行企业化后,每个基本核算单位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

  ②系统内的资金调度,都要互相计息,故应作为资金市场活动内容。第二种认为不应计人。理由是:

  ①这种系统内资金调拨并无市场机制的作用,

  ②如将其统计在拆借市场之内,是不合理的,从而形成的数据将使决策机构产生娱解。第三种认为,如属于上级行调拨的,即一是上下级行间的资金调拨与被讽拨的关系,不是属于两个经济实体间的借贷关系,虽然形式上采取借贷形式,计收利息,那是因为专业银行上级行向中央银行借来时就是计收利息的,二是这资金既可短期周转,也珂长期使用,因而不应算同业拆借,如属于两个经济实体间相互调剂性质的,可以算同业拆借。

  致以为,我们进行CFP金融体制改革实行专业银行企业化和建立资金市场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改革掉过去上下级行间完全依靠指令性计划的资金调拨制,逐步改变为一部分是指令性的计划调拨,另一部分是引入市场机制的纵向资CFP金融通的双轨制,而且根据条件的可能,逐步扩大后者能比重。因此,现在专业银行系统约同业拆借f订场上存至两种体制盐质均资金拆潜:一冲形式上是同业拆浩,实质上仍是指令生的螽金调拨,另一种实质上已由过去指令陉计划凋拨变成了经济实体间接市场ijl制进行的资金纵向融通。鉴别均标准,应该是这样三条:①在同业拆借市场上出现的双方,已不是原来上下级厅间周拨与披调拨的关系,而是平等铽有相对自主权的两个经济实体间的交易的双方。②用于拆借的资金是拆出方可以自主运用的间,隙疑金,而不是计划内的凋拨资金,交易的数额、利率、期艰,均由双方根据资金供求关系具体议定。③拆借资金只能用于短期周转,按期归还,不再象过去调拨对可以长期使用。凡是具备和基本具备三条标准的,就密谈算,反之,就不应该算。

  有些地方曾出现过追求形式的倾向,将不应纳入同业拆借的指令陛计划内的资金凋拨电纳入了拆借市场,造成开市时的虚假繁荣,但后来无以为继。我们应该致力于信贷资金管理体制的改革,真正促进犀业拆借市场的发育与完善。

  对第二个问题,也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参加同业拆潜市场的,只能是基层经营单位,管理行不能参加。另一种认为管理行可以有条件的参加,实际上也这样做了。如中国农业银行在1987年的分行长会议期间组织了一次同北拆借市场,交易双方是管理为主的省分行和管理兼经营的市行,将计划外自己能自主运用的间隙资金拆出,数额、利率、期限均左市场上由拆出拆人双方面议。一次成交了近20亿元。受到参加各方的欢迎,认为这样方便、节约、效率高,比各自探询信息往返电话磋商要好。

  我以为同业拆借市场当然应该由经营实体参加,其中应以基层经营行为主体。然而,也不排斥管理行的营业机构(总行、分行的营业部)参加。只要符合上述三条标准,就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