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法律关系三要素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 参与法律关系并依法享 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人。在我国,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国 家。从理财的角度来看,客户可能是公民个人,也可能是法人(如员工福利计划委托管理机构)。

  一般来说,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两大类:公民(自然人)和法人。根据《个人理 财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可以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 财计划。该条款中的“客户群”,可以是自然人群体,也可以是法人组织。

  1•公民{自然人}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即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民事权利能 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 义务的资格。公民被依法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 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 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 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 代理人的同意。《民法通则》第十三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 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 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 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法通则》第十三条规定,完全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 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在我国,还有一类特殊的由公民集合的主体也包括在自然人的范围内。这些自然人的其他 形式包括:个人合伙: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 共同劳动;个体工商户: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农村 承包经营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

  在债务承担上,个人合伙的债务,合伙人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当以合伙人在家庭中的个人或共同财产继续清偿 债务。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分两种情况,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 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2.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法人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即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 力即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法人 依法成立,行为能力伴随着权利能力,权利能力终于法人终止时,而且行为能力也随之消灭。

  .法人是具有独立的组织,拥有独立财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主体。法人的要件如 下:依法成立;有独立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是按照公司法组建并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 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国 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是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包括国内企业法人和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 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法人的特殊形式。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是 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 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合伙企业指两个以上的人为共同的目的,相互约定共同出资、 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因此,合伙企业是一种以合同关系为基础的企业 组织形式。我国的《合伙企业法》所规定的合伙企业仅限于以自然人为合伙人的企业,不包括 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伙型联营。关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退伙后,债务的承担问题参见实例5_3。

  实例5-3合伙人退伙后的债务承担问题。

  刘立、程非、张武三人合伙于2000年4月创办生利纸品厂,各出资10万元,2001年5月 张武退伙另图发展,收回了自己的全部合伙投入费及应得的利润。2002年7月债权人何强向 张武追讨2000年7月的欠款2.625万元(含两年的利息5%),张武以自己早已退伙为由拒绝归 还,经多次协商未果,何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武按协议归还欠款及利息2.625万元。

  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查明,2000年4月,刘立、程非、张武自愿合伙创办生利纸品厂,各出 资10万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有合伙协议为证。2001年5月张武退伙,抽回全部合伙投 人费10万元及收益分配1.75万元,未对债务承担进行分割。之前于2000年7月,三人共同决 定向债权人何强借款7.5万元,两年期利息5%,到期一次偿还7.875万元,由各人承担三分之 一,有借款协议为证;刘立、程非已按协议归还何强借款5.25万元。法院最后判决,张武一 次性归还债权人何强借款2.625万元,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执行。

  *6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五 十三条中规定:“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第五十四条规定:“合伙人 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人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 债权和债务。”

  法律关系客体,即

  法律关系客体,即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 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行为结果。 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物,即能够为人们所控制和支配的有经济价值的物质财富,如金融理财师为客户投资 和管理的具体资产。

  •行为,即人们进行的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活动,如理财活动,可能引 起金融理财师和客户之间权利义务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智力成果,即法律关系主体从事智力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行为结果,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结果即义务人完成其行为所产生的能够满足+又利 人利益要求的结果。

  (三)法律关系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 务是对立统一关系,但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其表现形式和组合方 式不同。在有些法律关系中,主体既享有一定的权利,又必须承担 一定的义务;在另一些法律关系中,某一主体享有权利,与之相对 的主体则负有义务,而享有权利的主体可以是一个或多个,负有义务的主体也可以是一个或多 个;还有一些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同一的,如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 又是他们的义务。

  在金融理财服务中,法律关系的内容表现为理财合同所规定的金融理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