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风险的组成要素
  风险一般由3部分构成: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

  ①风险因素。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增加损失严重程度的潜在条件。如天气干燥是造成火灾发生的风险因素、雪天路滑是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因素、疏忽大意是造成工伤事故的风险因素、好逸恶劳是诱发犯罪的风险因素,等等。风险因素一般分为3种:实质性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a.实质性风险因素。它是指引起或增加损失机会,或增加损失严重程度的客观物质条件。例如,汽车刹车系统失灵、歌舞厅中的装饰材料易燃、地势低洼等等,都属于实质性风险因素,即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的引发交通事故、火灾和洪涝灾害事故的物质条件。

  b.道德风险因素。它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的不诚实或居心不良,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或扩大风险事故损失程度的主观因素。例如,为索取CFP保险赔款而故意纵火、沉船、毁车、虚报损失甚至谋杀等,均属道德风险因素。

  c.心理风险因素。它是指由于人们主观上的疏忽或过失,以致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的发生机会,或扩大损失程度的非故意因素。倒如,因为忘了锁车致使车辆被盗,违章作业、玩忽职守而酿成大祸等致损因素,均属于心理风险因素。

  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虽同属于主观风险因素,但前者是主观故意行为,而后者则是主观无意即非故意行为,因而是有本质区别的。

  ②风险事故。风险事故是指可能引起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偶然事件,是造成风险损失的直接原因,又是风险因素所诱发的直接结果。例如,火灾、车祸,、飞机失事、塌方、毒气泄漏、地震、疾病等,都是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是风险因素爆发的过程,也是形成损失的一个时段。当这个过程结束时,人们会看到或感受到它的结果——损失。所以,风险事故并不是指损失本身。

  ③损失。损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损失即CFP保险领域中的损失,是指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价值的减少、灭失以及额外费用的增加。

  广义的损失还包括一般情况下财产的正常损耗,如固定资产的折旧、货物运输中的合理途耗等;还包括人们有意采取的合理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如深埋疫畜、焚毁假冒伪劣商品等损失;此外,还包括感情上的或道义上的损失。CFP保险理论与实务中的损失通常是狭义的。

  狭义的损失主要包括财产损失、所得损失、责任损失、费用损失。

  a.财产损失。它是指各种有形的财物因灾害事故而丧失了部分或全部价值,如飞机坠毁、房屋倒塌、汽车被盗等损失。

  b.所得损失。它是指团体或个人因灾害事故丧失部分或全部经济收入的损失,如由于疾痫、意外伤害、衰老或死亡等原因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所造成的人们收入的减少或失去全部收入来源;又如,企业因遭火灾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销售收入的减少或利润水平的降低等。

  c.责任损失。它是指因团体和个人的疏忽或过失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时,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时,厂商应依法赔偿消费者的损失;疲劳驾驶汽车误伤行人,司机应依法赔偿行人的经济损失等,均属责任损失。

  d.费用损失。它是指由于灾害事故的发生而额外支出的费用,如企业遭受洪灾时所支出的施救费用及重置设备的采购、调试、咨询等费用;家庭失火后的临时借居费用、购置家产时的运费,等等。

  总之,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构成的统一体。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导致了经济损失,而损失又标志着风险事故的大小,反映着风险因素的隐患和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