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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考点属于《财务与会计》第四章筹资管理第二节所有者权益资金的筹集的内容。它的基础考点是筹集所有者权益资金的方式。
  (一)吸收直接投资
  企业采用吸收投资者直接投资筹集资本金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吸收直接投资筹集资本金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股份有限公司不采用这种方式筹集资本金。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3.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二)发行股票
  1.股票的种类
  (1)按股东权利不同,股票分为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
  (2)其他分类
  按有无记名: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
  按是否标明金额:有面值股票和无面值股票
  2.股票筹资方式的优缺点。
  2015年,高顿网校一如既往,为广大考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让我们共同努力,2015年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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