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企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的,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知识点回顾l】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知识点回顾2】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知识点回顾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知识点回顾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例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各项中,应当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作出决议的是(    )。

  A、修改合伙协议

  B、合伙人之问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D、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答案】:ACD
 

  2、合伙人的权利

  (1)监督检查权: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查阅账簿权: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3)提出异议权: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4)撤销委托权: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3、合伙人的义务

  (1)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相关知识点: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相关知识点: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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