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同学向小编询问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怎么计算的”的问题,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进行下解答。
问:什么是工资、薪金所得?
答: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通俗地说,您因为任职或者受雇而从所在单位取得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的所得,除一些特殊项目外,都属于您的工资薪金所得。这里要注意的是,所称月收入是指在当月实际取得的收入。
例:某甲于2013年1月从任职单位取得了以下收入:1月5日取得上月考核奖1000元,1月10日取得本月工资3000元,1月20日取得预发下月工资1000元。
解析:某甲在2013年1月的工资收入=1000+3000+1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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