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报考A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综合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根据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报考A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A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无科目缺考、单科成绩非零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科目2、专业课科目1、公共课科目1、公共课科目2,若四项成绩全部相同,根据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二、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无科目缺考、单科成绩非零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科目2、专业课科目1、公共课科目1、公共课科目2,若四项成绩全部相同,根据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