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证券交易》考点精讲:证券交易场所
  证券交易场所是指已发行的证券进行流通转让的市场。证券交易场所分为证券交易所和其他交易场所两大类。
  1.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的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证券交易所本身不持有证券,也不进行证券的买卖,当然也不能决定证券交易的价格。
  证券交易所的职能主要包括:(1)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2)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3)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4)组织、监督证券交易;(5)对会员进行监管;(6)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7)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8)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9)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证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以下的事项:(1)以盈利为目的的业务;(2)新闻出版业;(3)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4)为他人提供担保;(5)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
  2.其他交易场所
  其他交易场所是指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交易市场,包括分散的柜台市场和一些集中性市场。
  在早期,柜台市场(又称为“店头市场”)是一种重要的形式。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
  例1—9(2012年3月考题·单选题)
  ()不是场外交易市场。
  A.银行间债券市场
  B.债券柜台市场
  C.证券交易所
  D.店头市场
  【参考答案】C
  【解析】“场外交易市场”也称为其他交易场所,包括分散的柜台市场(又称“店头市场”)和一些集中性市场。证券交易所又称“场内交易市场”,是指在一定的场所、一定的时间,按一定的规则集中买卖已发行证券而形成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