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考点:资产评估机构申请
  按照《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资产评估机构依法设立并取得资产评估资格3年以上,发生过吸收合并的,还应当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1年。
  (2)质量控制制度和其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
  (3)具有不少于30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其中最近3年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20人。
  (4)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
  (5)按规定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或者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6)半数以上合伙人或者持有不少于50%股权的股东最近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
  (7)最近3年评估业务收入合计不少于2000万元,且每年不少于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