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点四】我国上市公司的行业分类
  最初上海证交所将上市公司分为五类:工业、商业、地产业、公用事业和综合五类;深圳证交所将上市公司分为六类:工业、商业、地产业、公用事业、金融业和综合六类。
  中国证监会2001年4月4日公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是以中国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4754---94)为主要依据,借鉴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北美行业分类体系有关内容的基础上制定而成的。
  1.分类对象与适用范围
  《指引》是一个非强制执行的标准,适用于证券行业内的各有关单位、部门对上市公司分类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及其他相关工作。
  2.分类原则与方法
  《指引》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分类标准,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当公司的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等于50%时,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类别;当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时,如果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比其他业务收入比重均高出30%,则将该公司放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的类别;否则,将其划为综合类。
  3.编码方法
  《指引》把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分为门类和大类两级,中类作为支持性分类参考。
  4.管理机构
  未经交易所同意,上市公司不得擅自改变公司类别。上市公司因兼并、置换等原因而营业领域发生重大变动,可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上报“调查表”,由交易所按照《指引》对上市公司的行业类属进行变更。
  《指引》将上市公司共分成l3个门类,90个大类,288个中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