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证券从业《基础知识》知识点讲解:按照金融衍生工具的特点分类
  金融远期合约、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
  1.金融远期合约
  金融远期合约是指交易双方在场外市场上通过协商,按约定价格(被称为“远期价格”)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交割日)买卖某种标的金融资产(或金融变量)的合约。金融远期合约规定了将来交割的资产、交割的日期、交割的价格和数量,合约条款根据双方需求协商确定。金融远期合约主要包括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约和远期股票合约。
  2.金融期货
  是指交易双方在集中的交易场所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的标准化金融期货合约的交易。主要包括货币期货、利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和股票期货四种。
  3.金融期权
  是指合约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费用(被称为“期权费”或“期权价格”),在约定日期内(或约定日期)享有按事先确定的价格向合约卖方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的契约。包括现货期权和期货期权两大类。
  4.金融互换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定期交换现金流的金融交易。可分为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股权互换、信用违约互换等类别。
  5.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前述四种常见的金融衍生工具通常也被称作“建构模块工具”,它们是最简单和最基础的金融衍生工具,而利用其结构化特性,通过相互结合或者与基础金融工具相结合,能够开发设计出更多具有复杂特性的金融衍生产品,后者通常被称为“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或简称为“结构化产品”。例如,在股票交易所交易的各类结构化票据、目前我国各家商业银行推广的挂钩不同标的资产的理财产品等都是其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