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导读:随着上一轮考试的结束,新一轮的复习备考已经开始,2015年10月预约式考试报名已经开始,准备报考的小伙伴们要准以报名时间,不要错过哦。高顿网校小编一如既往为大家准备考点知识。
  融资融券期间证券权益的处理[熟悉]:
  1.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的行使
  所谓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是指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配售股份的认购、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等因持有证券而产生的权利。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由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的利益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证券公司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应当事先征求客户的意见,并按照其意见办理。
  2.证券发行人派红分利的处理
  证券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或利息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按照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实际余额派发现金红利或利息。涉及的利息税由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证券公司的委托按照信用交易客户的身份计算。证券公司收到现金红利和利息款项后,应当及时分派给对应的信用交易客户。
  3.其他权益的处理
  4.融券交易期间权益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