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导读:2015年全国第三次证券从业考试最后两天复习时间,高顿网校小编一如既往为大家提供考试知识点辅导,现在下班就带着大家一起去回顾之前的知识点,希望对大计有所帮助。
  【考点五】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中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客户的权利
  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客户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按投入资金占集合资产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分享投资收益。
  (2)根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参与和退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知情的权利。
  二、客户的义务
  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客户主要承担以下义务:
  (1)按合同约定承担投资风险。
  (2)保证委托资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
  (3)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不得转让有关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或所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
  (5)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