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科目第七章*9节“资产管理业务的含义、种类及业务资格”的知识点,请考生们查看!
 
  一、资产管理业务的含义及种类
  1.含义
  其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
  2.种类
  (1)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其是指证券公司与单一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通过该客户的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一种业务。
  (2)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其是指证券公司通过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将客户资产交由依法可以从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托管机构进行托管,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一种业务。
  (3)为客户特定目的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其是指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专项资产管理合同,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一种业务。
 
  二、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1.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条件
  (1)经中国证监会核定具有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经营范围。
  (2)净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的规定。
  (3)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其中,具有3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从业经历的人员不少于5人。
  (4)具有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备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最近1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证券公司申请资产管理业务应提交相关的材料
  (1)申请书。
  (2)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净资本计算表和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1期的财务报表。
  (4)负责资产管理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登记表。
  (5)资产管理业务人员、风险控制岗位人员的名单、简历、证券业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6)申请人出具的资产管理业务人员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
  (7)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文本及由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控评审报告。
  (8)资产管理业务计划书和业务操作规程。
  (9)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其他要求
  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2)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3)最近1年不存在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客户资产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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