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中国证监会取消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
 
  有关事项取消、调整后,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通过制定监管规范和标准,完善监管手段,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处罚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和有关业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