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分红。这是基金收益分配最普遍的形式。
2.分配基金单位。即将应分配的净收益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者。这种分配形式类似于通常所言的“送股”,实际上是增加了基金的资本总额和规模。
3.分红再投资。即基金收益分配在保证最低派送现金比例后,剩余部分可由基金持有人自主选择以现金或基金单位的方式派送。
我国在1997年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形式。1998年又下发通知,增加了“分红再投资”的收益分配方式,但明确规定“基金采用“分红再投资”的分配方式需经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报考指南:201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考前冲刺: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试题 索取证券考试通关宝典
高清网课: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络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