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是由基金发起人发起设立的。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我国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一般要完成以下工作:
  1.确立基金发起人,拟订基金方案。在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成立后一般要成为基金的管理人。因此,往往有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然后,在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符合条件的机构或法人中寻找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确立后,要签定发起人协议,界定相互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并拟订该基金的总体方案和相关文件。
  2.提交设立基金的相关文件。申请设立封闭式基金时,基金发起人应向监管机构提交设立基金的相关文件。根据我国有关规定,需要提交的文件主要有:申请报告、发起人协议、基金契约、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发起人财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3.监管机构的审核和批准。中国证监会收到文件后对基金发起人资格、基金管理人资格、基金托管人资格以及基金契约、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以及上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有关标准,在规定的期间内,则正式下文批准基金发起人公开发行基金。否则就不予批准。
  基金发起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批文后,于发行前3天公布招募说明书,并公告具体的发行方案。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试辅导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报考指南:201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考前冲刺: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试题   索取证券考试通关宝典
  高清网课: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络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