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职场,除了在考证时学到的一些概念性的会计知识外,对于出纳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一概不知。作为会计小白的你如何快速上手工作?对于一些出纳日常中都会遇到的问题,还是需要提前知道,做好充分的准备,以免手足无措,快跟随高顿网校小编一起来学习发票管理相关内容,这8个问题帮你一次解决!
问:普通发票代码的内容、编制规则及启用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为便于全国普通发票统一识别和查询,自2004年7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启用12位分类代码和8位发票号码的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代码由国地税代码、行政区域代码、年份代码、行业代码、发票种类代码等组成,共12位。从左至右按照下列顺序编制:第1位为国地税代码,第2位~第5位为行政区域代码,第6位、第7位为年份代码,第8位为行业代码,第9位~第12位为发票种类代码。
问:电子发票的效力和传统纸质发票一样吗?
答: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消费者可用于维权或报销;受票企业可作为正式的会计凭证入账。
问:如何开具电子发票?
答:纳税人通过金税盘或税控盘的单机版或服务器版开具电子发票。电商等用票量大的企业可选用服务器版税控开票系统以满足企业大量集中开票需求;票量小的企业可使用单机版税控开票系统完成电子发票开具及电子数据生成。
问:接到国外的形式发票如何入账?是否需要到税务部门登记备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号)文件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因此,贵公司取得境外凭证可以列支,但税务机关审查时需要由贵单位提供确认证明。
问:出租不动产如何开具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应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在日常报销中遇到同事报销的餐饮定额发票没有餐饮公司的章,但税号都是齐全的,可以入账吗?
答:企业在经济业务中取得相关发票,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1993]157号)第五条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第四十九条下列行为属于未按法规取得发票的行为:
(二)取得不符合法规的发票;
因此,贵公司取得定额发票也要加盖使用发票单位公章。根据所述情形,我们认为该票据为不符合法规发票,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问:发票开具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问:是否有不需要盖章的发票?
答:有部分发票是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比如:目前在上海范围试点税控收款机卷式发票,该类发票上已打印纳税人名称(即收款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为方便纳税人开具操作,该类发票开具时不加盖发票专用章。
再如: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的规定,鉴于营改增试点尚处于过渡期内,且汽车客票调整改革方案正在拟定之中,因此在汽车客票调整改革到位之前,暂不加盖发票专用章。
在管理发票是需要大家注意很多细节问题,要审查发票的有效性,发票的填写内容,发票的填写字迹是否位移等等,会计工作看似枯燥,却考验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能否从会计小白晋升成为吃香的老会计就看大家平时工作中的积累啦!网校出纳实操课程正在热卖中,考生可根据自己所需选择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