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中级证书办证通知
按照省厅有关要求,201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中级证书开始办理,具体有关证书办理通知如下:
1、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由单位集中到市人社局职称科(107室)统一办理。需提供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单位办证介绍信、准考证同版1寸免冠照片1张,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A4规范打印)。
准考证丢失或无准考证原件的可登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证书查询系统”打印带照片的查询结果。
2、证书办理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