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即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可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点领取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全科合格资格证书和信息表。如委托他人领取,请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特此通知。
领取地址:
市直(含金湾区):珠海市会计从业人员考试服务中心(香洲区紫荆路30号5楼联系电话:251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