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职称答疑:支出税法是否允许扣除

  【学员提问】
  老师您好!我们在考试中如何知道哪些会计承认哪些税法承认,比如(2)的这个捐赠现金,老师说税法不承认。。。有没有中级考的频率比较高的几类,能列举一下么?
  【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下面给您总结一下:
  【拓展】
  常见的需调整或易混淆的事项有:
  1.支付违反税收的罚款支出:调增
  2.企业因违反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不调整
  3.国债利息收入:调减
  4.企业债券利息收入或金融债券利息收入:不调整
  5.计提资产准备:调增
  6.固定资产折旧,如会计采用直线法*9年折旧100万元,税法采用加速折旧法*9年折旧150万元:调减。反之,则调增。
  7.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若双方所得税税率相等:调减
  8.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不调整
  下列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1.税收滞纳金;
  2.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3.允许扣除的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
  4.赞助支出;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5.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6.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