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人员提交照片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17号)和《关于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46号)文件精神,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满分均分100分)。
  初、中级考试全科合格的考生需要提交1.5寸(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自行修剪照片白边,将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书写背面),背景为红色。照片请于2015年1月21日至2月16日提交到当地财政局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由地级市财政局统一收齐,按照文件顺序编号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