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现金流
 
时点主要的现金流量及相关的说明
投资期(1)在长期资产上的投资:如购置成本、运输费、安装费等
(2)垫支的营运资金:追加的流动资产扩大量与结算性流动负债扩大量的差额
营业期(1)营业收入;(2)付现营运成本;(3)大修理支出;(4)所得税
营业现金净流量
=营业收入-付现成本-所得税
=税后营业利润+非付现成本
=收入×(1-所得税税率)-付现成本×(1-所得税税率)+非付现成本×所得税税率
终结期(1)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2)固定资产变现净损失抵税;(3)固定资产变现净收益纳税;(4)垫支营运资金的收回
固定资产变现净损益=变价净收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值-按照税法规定计提的累计折旧

 
  【提示】估计现金流量时需要注意:
  (1)为了便于利用资金时间价值的形式,不论现金流量具体内容所涉及的价值指标实际上是时点指标还是时期指标,均假设按照年初或年末的时点指标处理,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则认为投资发生在年初。另外还假设对于营业阶段各年的收入、成本、折旧、摊销、利润、税金等项目的确认均在年末发生(并且假设所有的收入都在当年收到了现金);项目最终报废或清理均发生在终结点(但更新改造除外)。另外还要注意,上一年的年末和下一年的年初是同一个时点。
  (2)对于在营业的某一年发生的大修理支出来说,如果本年内一次性作为收益性支出,则直接作为该年付现成本;如果跨年摊销,则本年作为投资性的现金流出量,摊销年份以非付现成本形式处理。对于在营业的某一年发生的改良支出来说,是一种投资,应作为该年的现金流出量,以后年份通过折旧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