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提前,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望广大考生周知。
  问: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怎样计算的?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