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具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发票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及时把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用及时入账,请有需要开具此类考试发票的考生,于2013年6月20日前持身份证原件到我局会计管理科办理手续;县(区)辖区的考生请于2013年6月15日前向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股)申请。
  特此通知
 
  百色市财政局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