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马上就在一个月后就行了,这个时候我们要抓重点突破,今天学姐给大家盘点了收入这一章节的考点,小伙伴抓紧时间复习吧!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

1.概述
企业在向客户销售商品时,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或本企业以往的习惯做法等,可能会为所销售的商品提供质量保证。
2.会计处理
质量保证可能因行业或者客户不同而不同,分为作为单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和不作为单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

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一)概述
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是指企业授予客户对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享有的相应权利,常见的知识产权包括软件和技术、影视和音乐等的版权、特许经营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版权等。
(二)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授予客户的知识产权许可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将该知识产权许可和所售商品一起作为单项履约义务进行会计处理。
知识产权许可与所售商品不可明确区分的情形包括:
1.该知识产权许可构成有形商品的组成部分并且对于该商品的正常使用不可或缺;如企业向客户销售设备和相关软件,该软件内嵌于设备之中,该设备必须安装了该软件之后才能正常使用。
2.客户只有将该知识产权许可和相关服务一起使用才能够从中获益。如客户取得授权许可,但是只有通过企业提供的在线服务才能访问相关内容。
(三)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授予客户的知识产权许可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根据该履约义务的性质,进一步确定其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1.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
(1)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2)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
(3)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商品。
2.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授予知识产权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的三个条件的,应当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履行该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即在客户能够使用该项知识产权并从中获利前,企业不能对其确认收入。『排除法』
(四)基于销售或使用情况的特许权使用费
1.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并约定按客户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应当在下列两项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
(1)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
(2)企业履行相关履约义务。
2.以上为估计可变对价的例外规定,该例外规定只有在下列两种情形下才能使用:
(1)特许权使用费仅与知识产权许可相关;
(2)特许权使用费可能与合同中的知识产权许可和其他商品都相关,但是与知识产权许可相关的部分占有主导地位。
3.对于不适用该例外规定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按照估计可变对价的一般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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