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主体法律制度是什么知识点?
大家都知道中级会计职称中经济法算得上是三门之中比较简单的一门科目了,但是我们仍然不可以掉以轻心,今天就来和大家一起看看关于经济法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点吧。

一、其他主体法律制度是什么?
(1) 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投资者及事务管理
(2) 掌握普通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
(3) 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
(4) 熟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5) 了解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6)了解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重要程度:★★
本章属于次重点章,主要阐述了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内容。从考试角度来看,近3年考题的平均分值在10分左右,可考题型既有客观题,也有主观题。考生们要充分做好应对简答题的准备。
备考难度:★★
本章备考难度适中,涉及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两个部分的内容,需要考生熟练掌握;另外,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以及有关“约定”与“法定”的准确记忆也是本章复习的重中之重。
二、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例题分析
(单选题)甲2009年1月1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A,经营一年后A企业亏损严重,2010年2月20日,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且自行清算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向债权人发出了通知,甲债权人2010年3月1日收到了通知,甲向个人独资企业申报债权的期限截止到( )。
A、2010年3月31日
B、2010年4月30日
C、2010年3月15日
D、2010年3月18日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时债权的申报期限。
根据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希望大家在新的起点,获得新生。也祝福大家在中级会计职称的考试中如鱼得水,鱼跃龙门。顺利取得自己满意的成绩,争取不挂科,一次过。在这里,将送上我真挚的祝福,望大家前程似锦,一定要勇往之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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