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从事营销辅助类等相关岗位实习,具体安排视分行要求而定。
  任职要求:
  1.985、211类高校非毕业年级(大二、大三、研一、研二)在校大学生,专业不限;
  2.品行端正,性格开朗,身体健康,无不良历史记录;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适应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勇于接受挑战,具有良好的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
  所属机构:成都分行
  招聘部门:成都分行
  工作地点:泸州
  截止日期:2016-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