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有这几个专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专业有金融学、财政学、税收学、企业管理、会计学、刑法学以及民商学几个专业,申请条件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对已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更多信息请继续阅读下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共建高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有本科专业6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哲学、教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和交叉学科等11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现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法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法与经济学科群建设方案》获教育部批准。2025年面向全国招收同等学力申硕学员,热忱欢迎报考!
  一、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对已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
  二、申硕流程
  资格预审通知书(金融学院)
  三、招生专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授予学位 考试科目
金融学 经济学

外语
经济学综合

财政学 经济学 外语
经济学综合
税收学 经济学 外语
经济学综合
企业管理 管理学 外语
经济学综合
会计学 管理学 外语
经济学综合
刑法学 法学 外语
经济学综合
民商学 法学 外语
经济学综合
  四、管理培养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水平认定阶段(以下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以下简称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
  1.学校课程水平认定: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学分课程学习平台及课程培训服务由湖北产教融合教育研究院提供运营支持,学员修满规定的学分,课程考核通过后颁发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部分专业);
  2.国家课程水平认定: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四年内未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学习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相关学费不予退还。
  第二阶段:
  申请人通过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学位水平考试后,经申请人申请、相关学院审查后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申请人须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评审和答辩等流程。
  学制年限:
  自现场确认到获得学位最长不得超过5年。
  学位授予:
  申请人完成答辩及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证书示例(金融学院)
  五、其他事项
  1.因申请人个人原因而中止申请或使申请失效的,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2.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在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申请材料舞弊作伪或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
  4.申请人学费不包括学习参考资料、论文发表等费用,申请人如果参加社会培训班,培训费用自理。
  5.如果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文件为准,请学员及时关注。
注:本文部分方式及考核方式介绍来自官网,或网络搜集信息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不代表合作关系,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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