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需要附原始凭证。在财产清查的过程中,应编制并据以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有库存现金盘点报告单和财产清查盈亏明细表,不能根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财产物资清查盘存单调整账面记录。
实物清查:
填制“盘存单”,是财产清查工作的原始凭证。
如果实存与账面不符时,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即实存帐存对比表),是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
货币资金的清查:
填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既起到盘存单的作用,又起实存帐存对比表的作用。
银行存款的清查:
一般是将银行存款对账单与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进行核对。
往来款项的清查:
按每一个经济来往单位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送往各经济来往单位;对方核对相符后,加盖公章退回;不符则注明情况或另抄对账单退回。
另,“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原始凭证。提货单和入库单都算原始凭证,一般情况下都是作为发票的附件的。
资料扩展:
(一)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
1、在收发财产物资时,由于计量、检验不准确而发生品种、数量或质量上的差错;
2、账务处理中出现漏记、重记、错记或计算上的错误;
3、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发生自然损耗;
4、未达账项;
5、由于管理不善、工作人员失职,以及不法分子的营私舞弊、贪污失职;
6、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财产物资毁损。
(二)适当运用财产清查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1、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量,确定实有数量与账面数量之间的差异,查明原因和责任,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差异,改进工作,从而保证账实相符,提高会计资料的准确性;
2、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情况是否良好,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霉烂、变质、损失浪费,或者被非法挪用、贪污盗窃的情况,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管理,切实保障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3、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库存和使用情况,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利用各项财产物资,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以上就是【财产清查需要附原始凭证吗】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知识,欢迎大家前往
高顿教育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