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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工资为当月计提次月发放,2018年12月份的工资在12月计提,2019年1月发放,请问2019年1月发放2018年12月份的工资能否在2018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我公司计划给员工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同时还包括员工的工资和半年、季度奖金等,那么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可以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适用个
我司有一份保险合同,其中会涉及到退保和加保情形。请问保险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原保费收入(投保时合同金额),还是要算上合同加保和合同减保后的保费收入变动金额?
如果我司一位员工月税前工资 17000 元,该员工 2020 年全年工资收入超过 6 万,应该是不适应新的个税扣方案的,那么他一月份工资 17000 元,一月份代扣代缴的税额计算方式是 (17000-5000)*3%,还是(17000-5000)*10%-210?
我公司在 2020 年通过市教育局捐赠了一笔资金,用于资助本地贫困家庭的学生。在捐赠时取得了市教育开具的行政收据,请问我司的该笔捐赠是否可以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