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是在国家统计局的领导下,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组织实施,由县(或市)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具体承办。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在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天举行,考生们可依据自己的情况进行自我复习!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实行统计继续教育。凡是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每两年要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完成规定72小时的学习课时,并取得合格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