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东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工作组织纪律办法(试行)是什么?
 
  答: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工作组织纪律办法:
 
  *9、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组织纪律,切实做好考试命题、试卷管理、考场组织以及其它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对泄密、舞弊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二、评审委员会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三、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评审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评审资格或由发证机关收回其高级审计师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三)其它严重违反考试和评审规定的行为。
 
  小编寄语:感谢黑夜的来临,我知道今天不论有多失败,全新的明天,仍然等待我来证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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