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税源的复杂性和流动性趋势日益凸显,偷逃税行为的隐蔽性和高技术性特征表现突出,这给税务稽查工作增加了难度,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就如何做好新常态下的税务稽查工作谈点看法。
  一、强化三种意识,树立新的理念
  一是强化风险意识。税收执法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税务稽查部门强化风险意识,就是要严格按照稽查规程办案,规范操作流程,梳理稽查工作各环节的易发风险点,建立稽查工作风险点。要倡导稽查人员树立程序意识、保密意识、证据意识,有效规避稽查办案风险。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完善稽查质量评价体系,构建风险防范激励机制,*5限度地激发稽查人员工作积极性。同时要加强教育引导,突出执法风险教育,采取以案说法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防范执法风险。
  二是强化规范意识。要规范稽查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岗位体系要求,逐个岗位、逐道环节、逐项工作分解落实工作指标,将工作职责和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成册,使干部职工言有准则,行有约束,事有章程。要规范工作流程,在定岗定责的基础上,把稽查业务岗位流程,从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的传递流程以及工作标准和要求进行统一规范,制定工作规范流程图,实现稽查人员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要实行稽查首查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执法责任,使工作责任追究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是强化创新意识。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完成,地税部门的工作范围、管理重点必将有所调整,稽查部门要强化创新意识,主动融入征管改革,审时度势,以改革的思维寻求稽查工作发展的新途径和新举措,以科学的态度创新稽查工作的方式方法,以求实的精神不断强化稽查工作管理体制机制,以发展的要求学习和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管理理念和有效经验,大胆探索,努力创新,以抓好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等稽查工作为主线,进一步明确稽查工作定位,把握稽查重点走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稽查工作实现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
  二、注重四个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着力强化教育,确保稽查人员“想做事”。加强稽查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勤政廉政教育,使稽查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强烈的责任感,努力培养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让“想做事”真正成为税务稽查人员自觉主动行为。同时以地税稽查文化为载体,大力开展践行地税稽查系统核心价值观活动,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以文化人,加强干部思想建设,增强稽查人员的工作能动性。
  二是着力培训学习,确保稽查人员“能做事”。能力与水平不是与生俱来的,只有多培训、多学习,才能有进步、有提升。要建立地税稽查分类分级培训机制,制订稽查培训长期规划,按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开展个性化、差别化培训。要以提高综合素质为核心,以解决实战问题为重点,以提升稽查技能为目标,开展引入式、案件点评等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要以省局开展的第八届稽查能手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培养地税系统稽查领军人才和各层级骨干人才,实施多层次、全方位的竞技比武,选拔稽查骨干人才。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学习培训方式,增强稽查人员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培养稽查系统“能做事”人才。
  三是着力绩效考核,确保稽查人员“肯做事”。要稽查人员“肯做事”,就必须根据稽查工作特点,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并不断加以完善,形成目标明确、任务量化、节点清晰、过程可控、结果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大要案和稽查案卷质量管理要实行单独考核管理,大力培养稽查专业人才。努力尝试推行工作记分法,做了事,就记分;没做事,就不记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着力破解多做事,扣分多的绩效考核误区,要让“肯做事”的不吃亏。
  四是着力制度建设,确保稽查人员“不出事”。要确保稽查人员“不出事”,制度是根本。要以落实“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为着力点,加强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案件处理公开制度,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堵塞一切可能出现腐败的漏洞,通过制度将权力关进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减少执法风险,确保稽查人员“不出事”。
  三、抓好五个环节,提升稽查质效
  一是选案要准。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思路,充分运用税收风险分析成果,进一步健全选案机制。要推行信息化选案,充分运用金税三期系统中各种征管数据进行分析,建立涉税数据分析模型,科学筛选稽查对象。同时畅通信息来源渠道,整合系统内外部的案源信息,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地科学分析,为稽查提供准确的案源和清晰的检查思路,提高稽查选案准确率。
  二是检查要细。采取全面细致的“解剖式”检查,确保案件查出成效。检查人员在查前调查的基础上,要做好查前准备,认真分析稽查风险和稽查重点,制订科学合理的案件稽查预案分析方案。要按照《稽查工作操作规程》,认真执行稽查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相关数据的调取、登记、保管和退还手续,注意相关文书的签名确认。同时要注重取证程序及取证方式的合法性,为案件审理提供全面客观的依据。
  三是审理要严。要注重把握好程序的合法性、证据的有效性、依据的适用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每一件税务案件的审理都能做到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依据正确、处罚恰当。在审理过程中耐心听取纳税人的申辩意见,并认真进行核实,做到公正执法、准确定性。同时注重案卷完整全面,对已形成的稽查文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凡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回,重新修改更正,直至达标为止。
  四是执行要硬。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执行税务稽查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执行人员要秉公执法,敢于碰硬,对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坚决执行到位,绝不姑息迁就;对符合涉税犯罪移送标准的案件,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五是一案双查要实。“一案双查”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督查重点,要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规定的程序进行反馈、提交相关单位在征收管理、政策执行、廉政风险、执法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一案一报告、一案一整改。要进一步按照省局张云英局长的指示要求纵深推进,促进征收管理和队伍管理。对发现问题不按规定移送案件线索,或对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稽查人员的责任,确保“一案双查”落实到位,更好地发挥税务稽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廉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