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的生产过程,也是物化劳动(包括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和活劳动的耗费过程。因此,必须正确归集和分配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一、生产费用的分类
生产产品的费用,按照不同的标准可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按性质分类
按其性质划分,不外乎劳动对象、劳动手段和活劳动方面的费用,并划分为若干个费用要素,具体如下:
(1) 外购材料,指企业为了生产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入的原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低值易耗品等。
(2) 外购燃料,指企业为了进行生产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进的各种燃料。
(3) 外购动力,指企业进行生产而耗用的从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
(4) 工资及福利费,指企业支付给生产经营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开支。
(5) 利息支出,指企业计人期间费用的借款利息支出。
(6) 税金支出,指企业计人管理费用的各种税金支出,如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
(7) 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费用的费用支出,如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等。
将生产费用划分为若干要素进行核算,可以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生产费用,可以为企业计算所需流动资金额和编制材料采购计划提供数据;还可以为计算工业净产值和国民收入提供资料。但是,这种分类不能说明生产的用途,因而对生产耗费是否节约、合理,无法反映和分析。
(二)接经济用途分类
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可分为工业生产费用和非工业生产费用两个部分。
工业生产费用即进行产品生产所发生的费用,应当计入产品成本。非工业生产费用,如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开支等。工业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通常称为成本项习,具体划分为
(l) 原材料,是指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和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以及属于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2) 燃料和动力,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燃料和动力。
(3) 工资及福利费,是指直接参加生产的工人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4) 废品损失,是指生产中发生废品的损失,包括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和不可修复废品的净损失。
(5) 制造费用,指企业各生产单位(如车间、分厂)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种间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等。
二、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一)生产费用归集与分配的原则
为了正确计算产品成本,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必须对各项生产费用支出进行核算和监督。要根据有关制度规定、费用开支标准和经批准的指标进行审查。对违反国家规定,不符合计划、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应当拒绝支付;对于超出指标、预算、定额的支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请有关部门处理;对于凭证不实、手续不齐,或未经批准的各项支出,应认真审核,按规定手续重新填制凭证,办理审批后予以支付。对领退料凭证、工资结算凭证,应按其经济用途进行分配和归集,定期整理有关凭证,编制各种费用分配表,将其中应该计入当月产品成本的生产费用计人各种产品成本中有关的成本项目。月末,如果产品部分完工、部分未完工,还要将各项产品的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以便计算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因此,产品成本核算的原则为:
(1) 审核发生的生产费用是否合理和应由产品负担的成本;
(2) 生产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的分配和归集。
(3) 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摊和归集。
(二)生产费用归集与分配的具体过程
1.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如纺织用的原棉、铸造用的生铁、冶炼用的矿石、造酒用的大麦、制皂用的油脂等,通常是按照产品分别领用的,属于直接费用,应该根据领料凭证直接i+A各种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项目。但是,有时一批材料也为几种产品共同耗用,如某些化工生产的用料,属于间接费用,要采用合理简便的分配方法,分配计人各种产品成本。在消耗定额比较正确的情况下,通常采用按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比例或材料定额成本的比例进行分配。计算公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