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务税务技巧相关内容增值税讲义(三)总结如下:
  行为
  1.含义:即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2.税务处理: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3.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几项特殊规定
  (1)电信部门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
  电信单位(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2)林木销售和管护的处理
  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它收入的照章征收营业税。
  (二)兼营非应税劳务
  1.含义: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2.特点: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3.税务处理: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三)比较混合销售与兼营非应税劳务
  不享受增值税低税率的商品:
  1)  粮食原料的加工食品:速冻方便食品、熟食品、淀粉
  2)  蔬菜罐头
  3)  边销茶、精制茶、搀兑药物的茶以及茶饮料
  4)  水果罐头、果脯蜜饯、果仁坚果、植物碾磨粉
  5)  中成药
  6)  锯木和竹笋罐头
  7)  熟制水产品和罐头
  8)  肉罐头以及熟制肉。(熏肉腌肉属于低税率)
  9)  蛋类罐头(松花蛋咸蛋属于低税率)
  10)调制乳、酸奶、奶酪、奶油
  11)洗净毛洗净绒
  12)皂角油肉桂油香茅油安油、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
  13) 农业灌溉水、引水工程水
  14)用于喂养动物的粮食和饲料添加剂
  15)日用杀虫剂等
  16)农副产品加工工业产品机器
  17)农用汽车
  18) 机动渔船
  19) 农机零部件

行 为

判 定

税务处理

混合销售

 

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二者有从属关系

 

 

依纳税人经营主业,只征一种税

 

兼营非应税劳务

 

强调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二者无直接从属关系

 

 

依纳税人核算水平1.分别核算:征两税2.未分别核算:税务机关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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