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亳州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相关内容区域集团成员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三)总结如下:
  涉及金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还要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
  第五章  审计意见和决定
  第十六条  出具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一、区域集团总部审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一下处理:
  (一)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被审计成员企业如有违反国家财政法规的行为,且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在审计意见书中予以指明并令其纠正。
  (二)对有违反国家财政法规的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除应当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外,还应当对违反国家财政法规的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
  二、区域集团总部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书和作出审计决定后,报请所在总部主管领导批准后,送达被审计成员企业和有关部门。
  三、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四、被审计成员企业在收到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其执行情况书面报送总部审计机构。
  五、对被审计成员企业在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上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以区域集团总部审计部门名义向被审计成员企业管理部门出具管理建议书。
  六、被审计成员企业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及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审。
  七、区域集团总部审计部门可根据需要在下达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及处理决定三个月内进行后续审计,了解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监督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六章 审计档案
  第十七条  建立审计档案
  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审计档案。审计档案的建立按照区域集团总部相关档案管理规定实行。
  第七章  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纪律与法律保护
  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时应做到:
  (一)依法审计;
  (二)忠于职守;
  (三)坚持原则;
  (四)客观公正;
  (五)廉洁奉公。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严守如下纪律:
  (一)不得滥用职权;
  (二)不得徇私舞弊;
  (三)不得泄露机密;
  (四)不得玩忽职守。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回避原则。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成员企业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计时,应当向所在部门、单位提出回避申请;内部审计人员是否需要回避,由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决定。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监督的职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八章   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二条  区域集团总部审计部门每年对所属专职和兼职内部审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考核结果作为对内审人员奖罚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内审人员,审计部门可专门提请区域集团总经理予以奖励。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经区域集团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区域集团审计部门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此前有关区域集团对成员企业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区域集团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