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南平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相关内容××局财务管理制度 (六)总结如下:
  目,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套购物资。⒍不准将单位资金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存款,也不得用储蓄存折存取款项。
  第108条  办理银行结算要按照银行的规定选择具体的结算方式,并严格执行银行的结算规定。
  第109条  有银行帐户的单位必须设立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发生的业务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月底与银行对帐,确保余额一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属于未达帐项,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第110条  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将单位资金转移至其他银行帐户或其他单位帐户,更不得转至个人储蓄存款帐户。
  第111条  由于填写结算凭证有误影响资金使用,或票据和印章丢失造成资金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112条  因违反银行结算规定和纪律,银行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由有关责任人负责。
  第二节  现金管理制度
  第113条  现金的内部制约制度。⒈各有关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财会人员,做到钱物分管。计财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应不定期对库存现金抽查。出纳人员应积极配合接受抽查,以确保帐款相符。⒉出纳会计应凭审核和批报后的原始凭证及领(交)款人的签字而办理收付款项。款项收付后,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不需收付现金的外来发票,核报后经办人员应加盖“转讫”戳记。财务会计和出纳会计之间票据的传递应严格手续。⒊凡属单位现金收支业务一律由出纳人员办理,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插手办理现金收支业务。⒋出纳人员不得保管银行结算印鉴中的财务专用章。
  第114条  库存现金限额的确定。根据我局的具体情况,核定局计财处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正常情况下库存现金严禁超过核定限额。如有超过款项,当天下班前务必将现金送存银行,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送存银行的,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对超过库存限额未及时缴存银行或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造成现金丢失的,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115条  现金安全管理。⒈出纳会计对工作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确保现金、有价证券、现金和转帐支票、保险柜钥匙的安全。严格保守警报器、保险柜的密码,离开办公室时要将办公桌里的现金、支票、收据、发票等放入保险柜内。⒉大宗用款要提前做好准备,当天取钱要求当天发完,如遇特殊情况,要缴银行。⒊出纳会计在工作时间和中午不准饮酒,以防出现差错。⒋受理人民币、有价证券要认真辨别真伪。受理银行支票、汇票要仔细审核各项内容,有疑问的应先送银行验证后再办理有关手续,以防假冒。应当识别而由于疏忽等原因没有鉴别真伪而造成损失的,由经办人员承担经济责任。⒌提取大量现金时,要安排车辆和专人监护。
  第116条  现金开支范围。⒈支付职工工资、津贴;⒉支付个人劳动报酬,包括稿费、讲课费等;⒊支付个人的各种奖金;⒋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⒌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⒍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⒎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⒏执行紧急任务、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经领导批准,方可动用现金。
  第117条  现金日常收支管理。⒈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帐户办理。一般存款帐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⒉单位的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⒊出纳人员提取现金,须经计财处长同意。⒋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核定的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开出现金支票从开户银行提取,但不得坐支现金。⒌单位向银行送存现金,必须在存款凭证上注明款项来源。单位的现金支出,必须说明用途,向银行提取现金时,也应如实写明用途。单位在签发现金支票时,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单位与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⒍因公借款,应严格按照制度的有关规定支付现金。⒎同城一次性支出或在一个单位购物在500元以上,以及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不得使用现金。⒏下列情况必须禁止:⑴用白条顶替库存现金;⑵用转帐支票套换现金;⑶编制用途套取现金;⑷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用现金;⑸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⑹保留帐外公款;⑺私自挪用公款;⑻违反《支出管理制度》支付现金。
  第九章  固定资产及材料管理制度
  *9节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118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第119条  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通信设备,计算机设备,家具,图书,其他设备等。计财处据此另行编制固定资产目录。
  第120条  各处室购置固定资产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购置计划,说明资金来源渠道,按审批权限报批后,方可购置。
  第121条  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应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第122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同时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凭以销帐。⒈属于自然损耗的,一般物品可由单位填列《报损、报废单》,经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对特别贵重财产,还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再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市财政、国资部门批准。⒉对各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及单价在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的处理,经严格审核后,报市国有资产部门审批。⒊凡人为损坏公共财物,一律按价赔偿。⒋凡是使用人或管理人玩忽职守,致使财产物资发生被窃、遗失等,应认真查清责任,分别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相应的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⒌人员调动时,由个人领用的公有固定资产一律缴回原单位。
  第123条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⒈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责任制管理。根据本局实际情况,对房屋、建筑物、公共设施由办公室直接管理;图书档案资料由档案室直接管理。各处室应当实行物品管理分工负责制,指定人员管理,建立帐卡,及时登记,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⒉实行帐、卡明细核算制度。每项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卡片内容包括财产名称、类别、编号、价值、规格、型号、用途、购进时间、预计使用年限、负责保管单位和存放地点等。卡片可一式两份,由办公室保管,使用部门领用时,将其中一线交由使用部门保管。使用部门应保管好卡片。同时建立固定资产数量登记簿,反映本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交回资产时,将卡片交回。办公室按财产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设置明细帐,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以反映固定资产的购入、发出、余存的数量和金额。同时还应设立使用部门的领用登记簿,以掌握财产的分布和使用的详细情况。计财处在固定资产总帐科目下按固定资产类别和使用地点设置明细科目进行金额核算,实行综合管理和监督。⒊办公室为局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在处室的配合下,做好固定资产的采购、供应、配备、保管、维护、使用和清查盘点、仓库管理等工作。计财处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固定资产的采购、供应、保管、使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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