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蚌埠会计实务操作相关内容浅析会计集中核算及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情况(一)总结如下:
  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财政国库支付制度;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规范财政预算的执行;加强宏观调控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作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等,一直是市级财政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我市为此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和有益地尝试。2002年,我市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2008年,我市全面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通过两次改革,创建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新形式,达到了会计管理体制的突破,对于完善我市公共财政体系,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改善经济环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就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二种体制在我市的运行情况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我市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施的总体情况
  2002年,我市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对全市预算单位实行统管,按照单位的预算管理体制不变,理财机制不变,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的原则,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到2007年,全市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的预算单位有107家,核算中心建立资金账套109套。2008年,我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仍有28个单位和临时机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核算中心有资金账套59套(包括预算单位的专项资金账套)。
  (一)会计集中核算占财政收支总体规模的比重
  2007年,我市财政总支出100740万元(其中:预算内86546万元;预算外5499万元;财政专户8695万元)。当年通过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收入为55467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55.06%;通过会计集中核算支付财政资金52333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51.95%。2008年,我市财政总支出125019   万元(其中:预算内106117万元;预算外5989万元;财政专户12913万元)。当年通过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收入为28845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3.07%;通过会计集中核算支付财政资金32523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6.01%。
  (二)会计集中核算的成效
  1、保证了会计信息质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人员不受单位领导意志的干扰,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保证了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2、夯实了会计基础,强化了会计监督。会计集中核算的实行使财政监督的阵地前移,有效地遏制和纠正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3、提高了财政部门对资金的调控能力。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预算单位的资金纳入核算中心集中统一管理,财政部门能够准确地掌握预算内外资金占用情况,有利于加强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为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改革、国库集中支付纵深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核算中心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了准确的信息和基础的资料,促使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同时为政府采购的纵深发展提供了空间,凡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的物品或劳务,统管单位违规的,核算中心予以拒付;凡部门预算中没有纳入的采购项目,单位自行办理的,核算中心也不予报销。
  (三)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弊端
  1、政府宏观调控力度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增强。虽然会计集中核算将分散的资金集中管理,但财政资金仍然是拨付到预算单位,资金游离于国库之外,大量的闲散资金仍沉淀于单位在核算中心的账户上,国库无力调度和调节,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也就不可能得到增强。2004年,政府急需建设资金,而国库没有资金可以调度,只好从核算中心借资金500万元来调节。此笔借款成为未达账,至今还挂在核算中心的往来账上。
  2、与《会计法》的相关规定相违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撤销单位会计岗位,把单位经济、会计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和知情者——单位会计人员撇到一边,违背现代《会计法》中关于“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规定。
  3、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难以监控。会计集中核算后,中心的人员并不参与单位的具体业务,只能根据票据来判断,看单位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票据是否合法有效,不管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都必须报销。
  4、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核算中心将记账、算账工作进行了集中,而财产物资等需要反映的客观经济事物仍分散在单位。特别是固定资产,核算中心只核算一级总账科目和明细账,财产物资由原单位进行管理。核算中心不能确保账实的真实性。
  5、单位领导和报账员难以准确、及时地掌握本单位的往来经济业务。集中核算后在处理单位往来经济业务时,由于单位报账员不进行日常账务处理,而核算中心只是提供月报表资料,使单位领导及报账员对本单位债权债务不能及时掌握,给其结算工作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
  6、单位对资产的处置、预算外收入和往来款项的管理职能有所弱化。集中核算后,对实物、资产、合同等经济事项的反映,往来事项的处理和各项收入的管理分散在单位,造成会计管理职能难以深入。使有些单位有空可钻,对单位的资产处置收入、门店的出租收入、有关单位的赞助收入等不及时入账,或只入一部分,其余的放在账外任意开支。
  从以上可以看出,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存在的弊端是其体制所固有的。随着公共财政体系的日益完善,其弊端日显突出,因此,国库支付改革必然要走向一个新的体制----国库集中支付。
  二、我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情况
  2006年,我市成立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同年11月,对10家市直预算单位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2008年,我市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市79家一级预算单位于当年全部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范围。
  (一)   我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本做法
  1、确立改革的基本模式。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我们确立改革的基本模式是:二种支付体制,三种核算形式并存的运行模式。二种体制,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体制和会计集中核算体制并存。三种核算形式,指国库集中支付体制下预算单位自行记账;国库集中支付体制下支付局代理记账;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非常设机构和预算单位专项资金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2、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我们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原则要求,取消了79家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单位原来在核算中心的账户,在商业银行统一开设零余额账户。此外,我们支付局还增设了结算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单位的往来资金、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拨入的非财政资金及未纳入集中支付的专项资金的收支活动。
  3、规范支出拨付程序。我们按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二种支付形式。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额度由支付局分月确定。
  (二)我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特点
  我市国库集中支付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改革的步子稳;二是运用的方法活。
  1、步子稳。为了使改革能够稳步推进,我们坚持两个基本点(一是支付方式的确定,即由支付局根据有关财经制度的要求,确定是否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二是授权支付额度的确定,即由支付局根据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手续的完备性,确定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授权额度),狠抓两个工作重点(一是加大直接支付工作力度,二是严把授权支付关,严格控制现金支付额度,减少现金流量),并采取了二种支付体制,三种核算形式并存的运行模式。实践证明,“二种支付体制、三种核算形式并存的运行模式”是符合我市目前的实际情况且比较稳妥的一种运行模式。
  2、方法活。我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方法灵活主要表现在:一是我们在确定单位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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