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毕节会计实务操作相关内容浅析公用经费审计现状及建议总结如下:
  中央出台改进工作的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讲话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并批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反映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呼声和愿望,表明了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央关心群众生活、注重改善民生的为民情怀。审计机关要按照中央八项新规定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批示精神,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突出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加大对财政财务收支特别是公用经费检查力度,从严查处 “舌尘”浪费、“轮子”腐败、挥霍公款行为,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履责、勤政廉政。
  一、现状与问题
  (一)公用经费涉及内容多,社会关注度高。公用经费内容众多,涉及部门单位运转方方面面支出,又是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掌控或密切相关的事项,基层老百姓非常关注与期待公用经费真实支出事情,做好此项审计不仅涉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更涉及社会风气、干部作风问题。
  (二)公用经费列支途径多,存在一定审计风险。现在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二张皮”、一般预算支出计划刚性约束与项目支出灵活操作,给不合规支出留有空间,导致纳入财政预算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缺乏有效制约作用,同一费用可多渠道、多科目列支。同时,对国有金融机构与企事业单位、依附行政权力实施服务收费社会组织机构、社会中介机构财务监管未能形成合力,部门单位普遍存在将其支出直接或间接转嫁、转移相关单位、建设项目列支,人为压缩本单位列支公用经费数额,给检查监督带来一定困难。
  (三)检查评价标准指标不完善,审计质量受到影响。根据审计情况表明,公用经费上涨幅度较快,既有物价上涨因素,更有支出控制不严、管理不善造成的。编制部门预算有关标准不科学,脱离了工作实际,有些公用经费标准明显偏低,编制预算时只好将一项支出分一般预算支出与项目支出,而项目支出又列出诸多明细,有些预算单位防止出现预算指标不够情况,将无法细化支出预算列入项目支出中的其它支出。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不严谨、监管不到位、失责不追究,出现了公用经费超标准是正常、未超标准是不正常的现象。审计检查缺乏可供参照的结合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评价指标,从而也出现审计难以评判问题是非、难以分析问题真正原因所在、难以对其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审计结果更是难以服众。
  (四)审计结果难以掌控,容易引起公众误读。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在要求推行公开预算执行情况,从相关媒体公开的部门预算执行数据可以看出,有些公用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水平明显偏低,不符合常规,存在隐瞒或转移问题,也出现了公用经费注重形式公开、忽视内容真实,没有承诺的公开,必然导致公开数据不清楚、不明白,都不愿自曝家丑,公众一片质疑声,希望监督部门进行检查,还事实真相。公用经费是媒体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施审计后其结果面临二个问题:一是真实性问题,就是如何服众。审计结果是否全面、系统、真实、客观反映一个部门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水平状态,是否完整地反映公用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是否依法依规、客观公开处理存在的问题,审计结果与质量经受考验;二是审计结果运用掌控问题,就是如何防止出现媒体过度炒作。基层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出于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争取优惠政策,确保各项检查考察、评比考核、工作督导、领导调研顺利过关等方面需要,承担一定接待、办公等支出,有些普遍存在的“合理不合规”支出一旦公开,面临媒体、公众质疑,难以作出服众解释说明,有时甚至出现“审计惹出的麻烦审计自己解决”。
  二、建议与思考
  (一)制订考评指标体系,出台审计指导意见。一是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出台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与考评指标体系,增强考评标准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二是出台审计指导意见或审计工作方案。国家审计署或省级审计机关应制订出台公用经费审计工作方案或审计指导意见,明确审计目标、对象范围、审计重点等要求,推动基层审计机关公用经费审计有序开展。
  (二)明确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一是明确审计目标。公用经费审计应围绕“摸情况、查问题、找原因、提建议、促整改”目标,突出问题查处与原因分析,重在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勤俭节约、依法履职履责,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明确审计范围。将财政预算管理单位、国有金融机构与企业事业单位、掌管基金与捐赠资金及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组织、依附行政权力设立并收取服务费中介机构组织等单位,纳入公用经费审计或审计调查对象范围,突出加强对关联单位、关联项目、关联资金、关联事项延伸调查力度;三是突出审计重点。围绕中央八项新规定,突出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维修费、业务费、购置费等公用经费审查,分析解剖存在的问题,揭露重大违纪行为。
  (三)改进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审计效率。一是组织方式。鉴于公用经费涉及地方党政机关,单纯依靠基层审计机关很难真正完成公用经费审计任务,应采取 “上审下”、“交叉审”与“同级审”相结合组织方式,增强审计权威性;二是审计方法。实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公用经费审计调查相结合、公用经费专项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公用经费审计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相结合,做到实施一次审计完成多项审计任务,一审多果提高审计效率;三是计算机辅助审计运用。运用计算机采集筛选数据,开展比对分析,突出做好单位纵向比对分析、部门间横向比对分析、跨区域比对分析,发现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科学评价公用经费绩效。
  (四)加大审计成果运用,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一是审计结果应纳入部门单位与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审计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的重要参考依据,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个个业绩考核内容;二是推行审计公告制度。审计结果要真实完整报送上级审计机关与地方“四大家领导”,完整纳入预算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质询;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审计机关要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公用经费审计情况,研究解决公用经费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公用经费审计效果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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